(資料圖片僅供參考)
今天就來說一下,律師會見至少要做到的四點:
1、很多當事人想要取保候?qū)?,警察會告訴他們簽了認了,就給他辦取保,來說服當事人認罪認罰,人暫時出來了,等到起訴量刑時,這些口供卻成為了關(guān)鍵證據(jù),律師要為他普及基本的法律程序;
2、警察在提審時,做的是有罪推定,而之后呢偵查階段還有很多次訊問。
對當事人有利的、和可以降低主觀惡性的事實。需要律師來幫他們梳理,指導(dǎo)在之后的訊問中主動表達,并且要保證在筆錄里的留下記錄。
3、刑事辯護不是律師一個人的事,而是當事人、家屬和你達成一致,共同確定辯護思路;
4、進行當事人心理疏導(dǎo),把他們當活生生的人來對待,而不僅僅是一個案子。
如果遇到類似問題,建議及時咨詢專業(yè)律師,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權(quán)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