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資料圖】
1、宜家水杯自爆案是指2016年6月20日,王女士在使用宜家水杯時,水杯突然爆裂,致其當場昏迷,下唇縫合4針,一顆門牙斷裂,因認為宜家的產(chǎn)品不符合行業(yè)標準,存在嚴重缺陷,她將北京西紅門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賠償共計105萬元。
2、2018年7月8日,大興法院給出一審判決,宜家退還王女士購物款3.9元,并賠償醫(yī)療費、營養(yǎng)費等4萬余元。
3、王女士表示會提起上訴。
4、 10月26日,從王女士處獲悉,北京市二中院二審判決,駁回上訴,維持一審宜家賠償傷者4萬余元的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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